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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艺术分院关于霍梦娜不按期办理退学手续的处理公告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0-01-06   浏览:

霍梦娜,女,英语1801班学生,学号:1802050111。2019年9月开学后,该生未来校报到,经辅导员多次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,劝说教育无效。该生于2019年125日提出退学申请,但霍梦娜本人及家长至今提交的退学相关材料不齐全,退学手续无法办理。经辅导员多次联系学生本人及家长,沟通协调数次之后,学生及家长答应在20191211日决定来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,但学生及家长并未按期来校办理退学手续。

根据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“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”和第六款“本人申请退学,经说服教育无效者”之规定,给予退学处理。经人文艺术分院研究决定,请霍梦娜本人及家长于202019日前来学校办理相关退学手续,逾期不办理者,将视为自动退学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 

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

人文艺术分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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